人民幣、外幣都是屬於有價證卷 該當刑法201條論
195條貨幣僅限於新台幣喔
整理樓上~
本題爭點有3
1.大陸地區是否有我國刑法第四條隔地犯之適用
2.偽造他國貨幣屬刑法195或201
3.偽造與行使與詐欺三者間之競合
(一)本案有我國刑法之適用
實務見解:雖固有疆域範圍之界定,為重大之政治問題,不應由行使司法權之釋憲機關予以解釋,惟有判例見解認為仍屬我國領域,因此本案仍屬於境內犯罪
(二)甲成立§201Ⅰ偽造有價證券罪
1.實務見解:貨幣需我國政府所發行且具流通性乃屬之,然人民幣僅為有價證券,因此甲不構成§195
2.客觀上,無中生有製作有價證券,屬偽造;主觀上,偽造故意及意圖供行使之用
3.無阻卻違法事由且有責,成立本罪
(三)甲成立§201Ⅱ行使偽造有價證券罪
1.客觀上,充作真正而行使並交付於人;主觀上,行使故意
2.無阻卻違法事由且有責,成立本罪
(四)甲成立§339Ⅱ詐欺得利罪
1.客觀上,施用詐術、陷於錯誤、處分財產(接受甲之清償而使債權消滅)、受有財產上之損害之定式犯罪,且具因果關係;主觀上,詐欺故意、不法得利意圖
2.無阻卻違法事由且有責,成立本罪
(五)競合與結論
1.甲雖偽造數張人民幣,為僅成立一罪
2.§201Ⅰ、§201Ⅱ偽造之低度行為為行使之高度行為所吸收,僅論§201Ⅱ
3.§201Ⅱ、§339Ⅱ行使偽造有價證券本身即含詐欺性質,僅論§201Ⅱ
4.本題,甲僅成立§201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