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行為,應以誠實信用方法為之,並應保護人民正當合理之信賴。行政程序法定有明文。今某環保主管機關因查獲地下油槽滲透汙染地下水,爰通知其負責人在限期內改善,自應依自身函示之意旨辦理,而在期限尚未屆滿之前主管機關已先行對油槽負責人處以鉅額罰鍰,已違反誠信原則。
二、關於鉅額罰款部分,如汙染之規模、程度與罰緩之間有適當性、必要性、衡量性之疑慮,亦可能違反比例原則。
三、人民之給付與行政機關之給付應相當,並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行政程序法定有明文。今NCC的核發執照,與業者給付一定金錢,供改善中小學教室視聽設備之間,並無正當合理的關聯,已違反不當聯結禁止原則。
一、環保主管機關查獲地下油槽滲透污染地下水,爰通知其負責人在限期內改善,否則依法處罰, 詎料在期限尚未屆滿之前主管機關已先行對油槽負責人處鉅額罰鍰。
擬答:案例涉及誠信原則及比例原則
二、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於核發電視執照時,附加一項義務,要求業者必須給付一定金錢,供 改善中小學教室視聽設備之用
擬答:案例涉及不當連結禁止原則
環保主管機關爰通知地下油槽滲透汙染水之負責人在限期內改善,主管機關卻期限未屆遂先行隊負責人處罰款,實有違背誠信原則及信賴保護原則之舉。依行政程序法第八條:行政行為,應以誠實信用之方法為之,並應保護人民正當合理之信賴。就前段可知,法條業已明文規定誠信原則之意旨。及行政機關為行政行為時應本著誠實信用方法為之。環保主管機關爰通知地下油槽滲透汙染水之負責人在限期內改善,主管機關卻期限未屆遂先行隊負責人處鉅額罰款,該行為自屬違反誠實及信用之行為,從而違反行政法上之誠信原則。另第八條後段明文規定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信賴保護原則係人民就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形成既存的法秩序,而表示信賴。倘行政機關驟變原有之法秩序,使人民的利益受損時,得主張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人民因信賴既存之法秩序並據以安排其生活時,倘因該法秩序發生變更,以致人民之權益可能因此受損害時,國家應採取特定之保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