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申論題資訊

試卷:102年 - 102 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行政法#9724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年份:102年
排序:0

題組內容

二、甲市政府因辦理某段道路拓寬工程,須拆遷乙所有土地內之建築物,經甲市政府核 定,應發給損失補償費。於公告確定後,發放並拆遷完畢。嗣因其他業主陳情,經 甲市政府先後三次複估,評估之補償費均不相同,乃於民國(下同)101 年 3 月 16 日 補送甲市地價評議委員會暨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第二次會議評議,決議以第三次複 估金額為建築物補償標準。甲市政府於 101 年 3 月 20 日以專函通知乙,應於 101 年 4 月 20 日前返還溢放之補償費,但乙逾期仍未返還。試問:

申論題內容

(三)甲市政府應採如何方式,要求乙將溢領之補償費繳回?(10 分)

詳解 (共 3 筆)

詳解 提供者:Chiao Chen Chung
乙溢領之補償費,為公法上不當得利,甲市政府應另做一個書面行政處分,確認返還範圍,並限期命受益人返還之,來要求乙返還溢領之補償費。
詳解 提供者:啦啦
詳解 提供者:Luisa Chang
a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