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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7年 - 107 地特三等 民法(包括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73564
科目:民法(含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
年份:107年
排序:0

題組內容

一、甲受監護宣告後,於心智清醒時,將代理權限授與善意無過失之乙,委 託乙出售甲所有之 A 地。乙以甲之代理人名義,與丙訂立買賣契約,將 A 地賣給丙,並以移轉所有權之意思,將 A 地所有權登記於善意之丙, 及交付之。甲之監護人主張甲是受監護宣告之人,無行為能力,甲對乙 之代理權授與行為無效,拒絕承認乙之無權代理行為,並請求丙返還 A 地之占有及所有權。請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申論題內容

⑴丙是否可以善意取得 A 地之所有權?(10 分)

詳解 (共 3 筆)

詳解 提供者:I’m 佳雞
依民法1110:受監護宣告之人應置監護人 民法15;受監護宣告之人,無行為能力 因乙不是甲之監護之人,所以無權代理甲出售A地. 故買賣契約無效,丙無法取得A地之所有權
詳解 提供者:H Lan Lan

a.(1)小題:丙是否可以善意取得A地之所有權?

(a)這問題就涉及到乙代理甲,與丙訂立的買賣契約,還有物權效力如何?當然其前接問題,甲原先對乙的授權行為效力又如何?

(b)甲對乙的授權行為,確實會因為甲是無形為能力人而無效,但這裡沒有授權行為的無因性與獨立性,因這裡有行為能力欠缺的是本人甲,而不是代理人乙。

a更何況依題意甲是監護宣告,甲受監護宣告之後是無行為能力,也不是限制行為能力之人。

b所以可以認定甲確實對於乙的授權行為,因為民法§15民法§75前段而無效。

c故乙並未取得代理權。換言之乙代理甲的買賣契約,還有物權移轉行為,通通屬於無權代理效力未定。

d如果我們這邊甲的監護人,代甲為拒絕承認意思表示的話,這兩個行為通通都不生效力。

(c)確定甲對乙的授權行為效力後,再來討論這樣情況下丙是否可以主張善意取得?

a依題意,甲、丙之間的法律行為之所以效力未定或經拒絕承認後不生效力,並非無權處分,而是無權代理。

b所以在此種狀況下,縱然丙為善意,也不能主張善意取得A地的所有權。理由就是這裡沒有無權處分的行為發生。

b.(2)小題:丙若受有損害,請求乙損害賠償,其請求權基礎為何?

a答案就是民法§110之規定適用民法§110會不會因為乙不知甲為受監護宣告人?甚至且善意無過失受影響?

b不會受影響,因為民法§110是一種無過失的責任

c所以不管無權代理是否有故意或過失,通通都要負責。

詳解 提供者:baby5tw
民法第15條規定,受監護宣告之人,無行為能力。同法第75條規定,無行為能力人之意思表示,無效。依題意,甲受監護宣告,為保護交易安全,兼顧受監護宣告之人的利益,縱使甲回復其意識,仍為無效(債權與物權均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