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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10年 - 110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三等_一般行政、原住民族行政:行政法#101072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年份:110年
排序:0

題組內容

一、原住民甲依法申請獵捕野生動物,案經主管之 A 行政機關通過,並將審 查結果以書面通知甲,主旨略以:「台端申請之捕獵案核定通過。申請人 限使用傳統弓箭或陷阱,限捕獵山羌與山豬各至多三頭。但若申請人未 依核准內容獵捕或發生有害公共利益之事由者,本機關得廢止許可,並 通知其他機關依相關規定處理。」請問:

 【參考法條】
 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第 6 條:「(第 1 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查申請案時,應考量各地 區原住民族之傳統領域、文化、祭儀、獵捕區域、期間、方式及動物種 類、數量之獨特性;核准獵捕野生動物之數量,應以傳統文化、祭儀所 需為限,並應參考轄區野生動物資源現況及上年度實際獵捕野生動物種 類、數量決定之。 (第 2 項)前項各地區原住民族之傳統領域、文化、祭 儀、獵捕區域、期間、方式及動物種類如附表。 (第 3 項)第四條第四項 獵捕動物之種類、數量、方式及區域,涉及其他機關權責者,直轄市、縣 (市)主管機關應先徵詢其他機關之意見。」
 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第 7 條: 「獵捕區域因天然、人為或其他不明原因,有危害或重大疫病蟲害侵 襲之虞者,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公告限制獵捕之區域或物種,鄉 (鎮、市、區)公所停止受理申請。獵捕活動經核准者,直轄市、縣(市) 主管機關得廢止之。」

申論題內容

(一)書函內容中但書之法律性質為何?(13 分)

詳解 (共 7 筆)

詳解 提供者:Jasmin

(一)書函內容中但書為法定義務之註記,並非行政處分之附款:

     1. 行政處分之附款v.s.行政處分中的法定義務註記

        行政機關得於處分內容,額外加註記,使其限制行政處分之內容及效力,作為一種達到行政目的的手段,行

        政機關以條件、負擔、期限、保留廢止權或保留負擔等方式附加於行政處分之意思表示。

    2.並非所有註記全都是附款,有些註記直接變動了行政處分的內容,導致註記成為行政處分的一部分。

       如:法定義務之註記、內容限制條款及切結書。法定義務之註記係直接在行政處分上註記法規之內容,直接復述法律的規定,並非付款。

   3.本件書函但書之內容,係依據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辦法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第7條,對於獵捕區域

      因天災、人為或其他不明原因有危害情事之虞時之事後廢止規定,僅為法定義務之註記,非行政處分之附款。

(二)甲不服應提起課予義務訴訟,請求原處分機關做成特定內容之行政處分。

(三)行政法院應依行政訴訟法第107條第3項,所訴之事實在法律上顯無理由,判決駁回。


詳解 提供者:114人事三等-兼職考生拚上榜
行政處分之附款(AP§93、§94),係指行政機關對行政處分之主要內容所附加之意思表示或規制,其目的在對處分之『內容或效力』有所「補充或限制」。
§93Ⅳ(廢止權之保留):行政機關做成行政處分時,保留未來廢止行政處分之可能性(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換言之,主管機關於作成行政處分時,僅向處分相對人預告其日後隨時可能廢止非處分,而俟一定事實發生時,再據以廢止該處分。
詳解 提供者:呈

詳解 提供者:hwshs11022

A機關所發書函之但書為行政處分之附款

1.附款之種類:

    (1)期限

    (2)條件

    (3)負擔:附加於受益處分之特定作為、不作為或忍受的義務

    (4)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行政機關作成VA時,即保留未來廢止VA的可能性。目的在向相對人事先挑明未來廢止的可能   性,以排除信賴保護情事發生

    (5)保留負擔之事後附加或變更:行政機關作成VA時,保留事後附加、變更或補充負擔之權限

2.附款之容許:

    (1)裁量處分:行政機關可依行政目的需要添加附款

    (2)羈束處分:行政機關作行政處分的權限受到法律嚴格限制,故應以法律明文為依據,方得添加附款

A行政機關該但書法律性質為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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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內容之告知
非保留廢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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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提供者:Jan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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