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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法學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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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 - 95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法學知識(中華民國憲法)#3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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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5年 - 95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法學知識(中華民國憲法)#3162 |
科目:
地特三等◆法學知識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5年 - 95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法學知識(中華民國憲法)#3162
年份:
95年
科目:
地特三等◆法學知識
9.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19號解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副總統與行政院院長之職務性質顯然不相容
(B)依據我國憲法意旨明確指出,行政院院長應於新任總統就職時提出總辭
(C)立法院除憲法所規定之事項外,亦可決議要求總統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
(D)如遇總統缺位或不能視事時,副總統如兼任行政院院長,將影響憲法所規定繼任或代行職權之設計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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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張懷安
B5 · 20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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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副總統與行政院院長之職務性質顯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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