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關於總統、副總統之罷免,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即為通過
(B)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憲法法庭判決成立,即為通過
(C)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D)經監察委員二人以上之提議,九人以上之審查及決定,並經憲法法庭判決成立,即為通過
詳解 (共 8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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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法:罷上面有個四,所以1/4提;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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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任案立委1/3以上連署,1/2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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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中華民國憲法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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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免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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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統、副總統罷免案:立法委員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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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提的關鍵在於罷免是選舉人投票通過。只...
私人筆記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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