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依司法院解釋,有關人民工作權、財產權保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基於憲法上工作權之保障,人民得自由選擇從事一定之營業為其職業,而有開業、停業與否及從事營業之
時間、地點、對象及方式之自由
(B)對於航空人員之技能、體格或性行,應為定期檢查,且得為臨時檢查,經檢查不合標準時,應限制、暫停
或終止其執業,無牴觸憲法保障人民工作權之規定
(C)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
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違背憲法保障人民工作權之意旨
(D)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曾犯故意殺人、搶劫、搶奪、強盜、恐嚇取財、擄人勒贖或妨害性自主之罪,
經判決罪刑確定者,不准辦理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無牴觸憲法保障人民工作權之規定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這邊有釋749與釋584比較的連結: 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