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3年 - 103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四等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客家事務行政、社會行政、人事行政、戶政、社會工作、勞工行政、教育行政、商業行政、法律廉政:行政法概要#18363
年份:103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9 下列何者,不具備訴願之當事人能力?
(A)19 歲之大學生
(B)臨時性之社區自救會
(C)陳氏祭祀公業
(D)社團法人協會
正確答案:B
詳解 (共 4 筆)
未解鎖
第18條(當事人能力) 自然人、法人、...
未解鎖
依照法條文意來說訴願當事人能力無論幾歲只...
未解鎖
所以訴願能力無論幾歲都有?只是未滿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