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甲與乙欲買賣 A 貓,甲乙雙方就 A 貓成立買賣契約,甲之店員誤為給付 B 貓(價值 5 萬元)於乙,乙不
知其事,將 B 貓轉贈於丙,並移轉其所有權。甲、乙、丙間之關係何者正確?
(A)乙對於 B 貓為不當得利,應返還 B 貓於甲
(B)乙對於 B 貓為不當得利,但乙為善意,故得主張所受利益已不存在,免負返還之責任
(C)丙受讓 B 貓是因乙丙間有贈與契約之故,故丙無不當得利可言,甲對丙無任何請求權
(D)乙將 B 貓贈與丙之行為,侵害了甲對乙之 B 貓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構成侵權行為,甲得對乙和丙請 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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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 184 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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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關鍵:「乙不知其事」,故縱使丙係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