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4年 - 104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四等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客家事務行政、社會行政、人事行政、戶政、社會工作、勞工行政、教育行政、商業行政、法律廉政:行政法概要#34592
年份:104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8 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興建捷運工程,於挖地基時不慎致民宅地基下陷,事後調查結果,執行任務人員
並無任何故意或過失。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應給與受害人國家賠償
(B)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不須負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
(C)受害人民應依據民法侵權行為之規定請求賠償
(D)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對受害人應予損失補償
正確答案:D
詳解 (共 6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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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癡題目 題目都寫說不慎了 怎還說無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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