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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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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 - 98 關務升官等考試_薦任_各類別: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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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8年 - 98 關務升官等考試_薦任_各類別: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3923 |
科目: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8年 - 98 關務升官等考試_薦任_各類別: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3923
年份:
98年
科目: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8 立法院各種委員會依憲法第67條第2項規定,邀請到會備詢時,下列人員如受邀請,何者有應邀說明之義務?
(A)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委員
(B)銓敘部政務次長
(C)考試院院長
(D)司法院院長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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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Vicky
B6 · 2020/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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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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