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定作人定作洋裝一套,因可歸責於承攬人之事由,致工作發生重大瑕疵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承攬人因修補所需費用過鉅而拒絕修補者,定作人得解除契約
(B)定作人依民法第 495 條請求承攬人賠償損害,實務見解認為仍應依民法第 493 條規定先行定期
催告承攬人修補瑕疵,始得為之
(C)承攬人因修補所需費用過鉅而拒絕修補者,定作人得請求減少報酬
(D)定作人得另行請求重新製作洋裝
詳解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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