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 動物保護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違反者,依同法第25條第1
款規定,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有
關動物保護防疫所(下稱動保所)接獲民眾報案稱住戶A有虐待動物之情形,請問下列敘
述何者錯誤?
(A)動保所因人力不足,難以進行現場蒐證工作,得向警察機關請求職務協助
(B)住戶A妨礙動保員保全現場證據,得使用強制力排除
(C)動保員於現場發現疑似虐待動物用之皮鞭,得扣押之
(D)經動保員認定有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5條行政刑罰之情事,涉及刑事部分應移送司法
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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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罰法沒有扣押,只有沒入 行政罰法§1...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動物保護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