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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 - 102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_新進職員甄試_政風:民法#15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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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2年 - 102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_新進職員甄試_政風:民法#15153 |
科目:
民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2年 - 102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_新進職員甄試_政風:民法#15153
年份:
102年
科目:
民法
7.讓與動產物權,如其動產由第 3 人占有時,讓與人得以對於第 3 人之返還請求權,讓與於 受讓人,以代交付。此種交付方式為下列何者?
(A)簡易交付
(B)占有改定
(C)現實交付
(D)指示交付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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