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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9年 - 109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_儲備約僱人員甄試_一般類組:法學緒論概要#91190 | 科目:法學緒論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9年 - 109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_儲備約僱人員甄試_一般類組:法學緒論概要#91190

年份:109年

科目:法學緒論

7.依刑法規定,有關科刑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認科以最低度刑仍嫌過重者,得酌量減輕其刑
(B)未滿十八歲人犯罪者,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C)有期徒刑、拘役減輕者,除另有規定外,減輕其刑至二分之一
(D)對於未發覺之罪自首而受裁判者,除另有規定外,應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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