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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4年 - 104 稅務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民法概要#27191 | 科目:公職◆民法概要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4年 - 104 稅務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民法概要#27191

年份:104年

科目:公職◆民法概要

7 甲所飼養之狼犬走失,為乙所拾獲。數日後,乙將狼犬帶至郊外,且未以牽繩控制之。丙看到狼犬加以逗弄,引發狼犬的 攻擊行為。丙躲避得宜,但旁觀之丁卻遭狗咬傷。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應對丁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B)甲、乙、丙應連帶對丁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C)乙應對丁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D)因狼犬之攻擊行為由丙所引發,故甲、乙均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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