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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95年 - 95 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各類別: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4441 | 科目:一般警察四等◆法學知識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95年 - 95 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各類別: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4441

年份:95年

科目:一般警察四等◆法學知識

7 憲法第 139 條規定,任何黨派及個人,不得以何種力量作為政爭之工具?
(A)人民力量
(B)經濟力量
(C)武裝力量
(D)文化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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