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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障四等◆法學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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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 - 99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四等_各類科: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3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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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9年 - 99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四等_各類科: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3376 |
科目:
身障四等◆法學知識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9年 - 99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四等_各類科: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3376
年份:
99年
科目:
身障四等◆法學知識
7 依憲法第139條規定,任何黨派及個人不得以下列何種力量作為政爭之工具?
(A)宗教
(B)武裝
(C)社團
(D)政黨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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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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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 · 2017/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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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139條任何黨派及個人不得以武裝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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