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關務特種考試_三等_各科別: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126597
年份:114年
科目:關務三等◆法學知識
7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禁止查封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親屬二個月間生活所必需之食物、燃料及金錢,以及其他為維持生活所必需之財物,限制債權人之債權實現,乃為保障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的何種基本權利?(A)平等權(B)生存權(C)工作權(D)財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