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
91年 - 91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五等_經濟行政:法學大意#5975
> 試題詳解
試題詳解
試卷:
91年 - 91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五等_經濟行政:法學大意#5975 |
科目: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1年 - 91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五等_經濟行政:法學大意#5975
年份:
91年
科目: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62 案件一經確定判決,法院對於同一案件,原則上即不得再予審理。此種司法機關適用法律之原則,稱之為:
(A)不告不理原則
(B)拒絕審判原則
(C)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D)一事不再理原則
正確答案:
登入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