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08年 - 108 台鐵營運人員_服務員-不動產經營:民法概要#79776 | 科目:公職◆民法概要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8年 - 108 台鐵營運人員_服務員-不動產經營:民法概要#79776

年份:108年

科目:公職◆民法概要

6. 下列何種行為,不生行使權利之效力?
(A)餐廳食客,飯後不付錢而擬逃跑
(B)甲為避免被惡犬咬傷,而奪取乙販賣之包子擊打該狗
(C)在大街上甲公然搶奪乙的皮包,乙奮力奪回,而撕破甲的衣服
(D)將自己所有供公眾通行的道路封閉,禁止公眾通行造成妨礙交通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3 筆)

推薦的詳解#4209514
未解鎖
第 148 條 (權利行使之界限)I 權...
(共 13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3
0
推薦的詳解#3840035
未解鎖
ㄟ...題外話B拿包子打狗是.........
(共 2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
4
推薦的詳解#6231429
未解鎖
民法第一編總則,第七章權利之行使。 (...
(共 64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