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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9年 - 109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儲備約僱人員甄選試題:法學緒論概要#90475 | 科目:法學緒論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9年 - 109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儲備約僱人員甄選試題:法學緒論概要#90475

年份:109年

科目:法學緒論

6.依民法規定,因契約而互負債務者,於他方當事人尚未為對待給付前,得拒絕自己之給付,此種權 利稱為:
(A)同時履行抗辯權
(B)先訴抗辯權
(C)對待履行請求權
(D)先訴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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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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