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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2年 - 102 普通考試_財稅行政、商業行政:民法概要#10534 | 科目:公職◆民法概要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2年 - 102 普通考試_財稅行政、商業行政:民法概要#10534

年份:102年

科目:公職◆民法概要

6 甲將所有之古董花瓶以 100 萬元出售予乙,並約定一週後於乙之住處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就此契約關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於應交付日攜帶該花瓶赴乙住處,乙藉故避不見面,甲即得因此解除與乙之契約
(B)甲於應交付日攜帶該花瓶赴乙住處,因乙未依約準備價金,甲得主張同時履行抗辯權免除自己之債務
(C)於清償期前,因地震致甲住處房屋倒塌,花瓶亦因而毀損,甲因此得免除給付該花瓶之義務
(D)應交付當日,甲命其受僱人丙攜該花瓶赴乙處,途中因丙駕車不慎發生車禍致花瓶毀損,其因非甲之過失,甲仍得請求乙支付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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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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