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2年 - 102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四等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客家事務行政、社會行政、人事行政、戶政、社會工作、勞工行政、教育行政、商業行政、法律廉政、財經廉政:行政法概要#13933
年份:102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6 懲治走私條例第2 條第1 項規定:「私運管制物品進口、出口逾公告數額者,處7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0 萬元以下罰金。」第3 項規定:「第1 項所稱管制物品及其數額,由行政院公告之。」其中第3 項規定,依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80 號解釋,違反何項原則?
(A)授權明確性原則
(B)比例原則
(C)平等原則
(D)信賴保護原則
正確答案:A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依大法官釋字第680號解釋之意旨:其所為...
未解鎖
本件聲請人認最高法院九十八年度台上字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