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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法學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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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 - 101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四等_各類科: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9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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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1年 - 101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四等_各類科: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9297 |
科目:
地特四等◆法學知識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1年 - 101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四等_各類科: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9297
年份:
101年
科目:
地特四等◆法學知識
6 憲法增修條文將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方式,修改為:
(A)監察院提案,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由憲法法庭判決
(B)立法院提案,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由憲法法庭判決
(C)監察院提案,立法院以四分之三多數決議決
(D)立法院提案,監察院以四分之三多數決議決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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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Sharon Pink
2020/11/06
私人筆記#2622373
未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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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779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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