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5年 - 105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社會行政、人事行政、戶政、公職社會工作師、勞工行政、教育行政、體育行政、法制、商業行政、農業行政、法律廉政、財經廉政:行政法#58371
年份:105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6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131 條第 1 項規定,公法上之請求權之消滅時效為下列何者?
(A)5 年
(B)於請求權人為行政機關時,5 年;於請求權人為人民時,10 年
(C)10 年
(D)於請求權人為行政機關時,10 年;於請求權人為人民時,5 年
正確答案:B
詳解 (共 3 筆)
未解鎖
第 131 條公法上之請求權,於請求權人...
未解鎖
第 131 條 公法上之請求權,於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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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於行政機關,給予人民更長的請求權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