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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四等◆法學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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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 - 104 關務、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四等_各科別、各類科: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20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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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4年 - 104 關務、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四等_各科別、各類科: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20686 |
科目:
關務四等◆法學知識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4年 - 104 關務、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四等_各科別、各類科: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20686
年份:
104年
科目:
關務四等◆法學知識
6 依司法院釋字第 462 號,關於大學教師升等評審程序的說明,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大學教師升等資格之審查,基於大學自治,法律不得為任何之規定
(B)對於升等決定不服之教師,得依法提起行政訴訟,係符合憲法保障人民訴訟權之意旨
(C)大學教師升等資格之審查,涉及工作權之保障
(D)教師升等資格評審程序既為維持學術研究與教學之品質所設,涉及憲法保障學術自由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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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2 筆)
Sarah
B1 · 201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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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字號:釋字第462號 解釋日期: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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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
B4 · 20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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