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88年 - 88 司法人員特種考試_四等_各類科:中華民國憲法概要#125293
年份:88年
科目:司法四等◆法學知識
58. 破產法第六十九條規定,破產人非經法院之許可,不得離開其住居地,此係立法者限制了破產人受憲法所保障之:(A) 言論自由(B) 居住自由(C) 遷徙自由(D) 工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