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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97年 - 97 關務特種考試_三等_各科別: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61004 | 科目:關務三等◆法學知識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97年 - 97 關務特種考試_三等_各科別: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61004

年份:97年

科目:關務三等◆法學知識

50 某銀行主管與其行員經雙方同意,口頭約定,如有懷孕情事,應於分娩前兩個月內辦理留職停薪。依據性 別工作平等法,此種約定之效力為何?
(A) 有效,雇主與受僱者之自由合意的約定,當然受到契約自由原則的保障
(B) 有效,雇主不得與受僱者約定懷孕分娩時即應離職,但得約定留職停薪
(C) 無效,雇主與受僱者不得約定,於受僱者有懷孕分娩情事時即留職停薪
(D) 無效,雇主與受僱者如約定因懷孕分娩時即留職停薪,必須以書面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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