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3年 - 103 普通考試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客家事務行政、社會行政、人事行政、戶政、勞工行政、教育行政、商業行政、僑務行政(選試英文)、法律廉政、財經廉政:行政法概要#16858
年份:103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50 關於公物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公物原則上是不融通物,不得為交易的標的,但不妨礙其性質且合於目的的使用下,仍可以轉讓其所有權
(B)公物適用民法上的時效取得規定,他人可以主張時效取得所有權
(C)公物原則上不得為民事強制執行的標的,但使用目的不受影響下,例外仍得作為執行標的
(D)公物原則上不得為公用徵收之標的,但私有土地如成為公物使用者,例外可予以徵收
正確答案:B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占有取得時效 意思是過了一定的時間限制...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O)(A)公物原則上是不融通物,不得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