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 甲向負責工程招標之公務員乙關說,希望乙能夠洩漏工程底標,惟未言及賄賂。乙應允,並告知底價, 甲於得標之後,前往乙住處給予 200 萬元,乙明知該款項為洩漏底標之對價,仍予收受。翌日,乙因良心不安,向所屬機關政風單位提報此事。關於甲、乙所為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之論處,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
(A)甲成立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乙成立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受賄罪
(B)甲成立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乙成立關於不違背職務之行為受賄罪
(C)甲成立關於不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乙成立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受賄罪
(D)甲成立關於不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乙成立關於不違背職務之行為受賄罪
詳解 (共 10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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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 違背職務→給好處做不合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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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污治罪條例§4(罰則1):有下列行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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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大大!請參考:貪污治罪條例 第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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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謂「不違背職務之行為」,是指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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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財務:應減或免刑自首+財務+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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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內政部警政署 保安警察 第一總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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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違背職務之行為→只要行賄,不管公務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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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補充更正一下,由於甲並非公務員,所以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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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彭凱文前輩:真的謝謝您精心又透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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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能不能舉例一下不違背職務的行收賄罪是什...
私人筆記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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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背職務→不合法的。例:洩漏工程底標不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