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甲社團法人,有董事 A 及其四名子女(B、C、D、E)共五人,B 從小乖巧,聰穎過人,深得 A
之信賴。甲社團法人乃於章程規定,僅 A 與 B 對外有代表權,其餘董事均無代表權,但於法人登 記時,卻未將上情為登記。C 見 A 偏頗,擔心獨厚 B,乃提議並經社團總會決議,若甲社團法人 出售不動產時,必須經全體董事同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若 C 以甲之名義,向乙公司購買機器,因乙早就知悉章程規定,故 C 與乙所訂立之機器買賣契 約,對甲不生效力
(B)甲社團法人章程規定,僅 A 與 B 有代表權,但漏未登記,即不生法律效力,五名董事對外仍有 代表權
(C)若 A 及 C 將甲之土地出售於丙,丙並不知社團總會決議,故丙得主張其為善意第三人,對甲有 對抗效力
(D)為保護交易第三人,章程規定及社團總會決議,均屬應登記事項,若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 第三人
詳解 (共 5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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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所謂對董事代表權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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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對於董事代表權所加之限制,不得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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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第31條 法人登記後,有應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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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第27條第2項:「董事就法人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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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乙得主張 C 董事無代表權並未經登...
私人筆記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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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第27條 1.法人應設董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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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27條1.法人應設董事。董事有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