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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4年 - 104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財稅行政、法制、商業行政:民法#35488 | 科目:民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4年 - 104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財稅行政、法制、商業行政:民法#35488

年份:104年

科目:民法

5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時效利益不得預先拋棄
(B)權利能力及行為能力可以拋棄
(C)自由可以拋棄
(D)要約之拘束力,不得聲明不受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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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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