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1年 - 111 普通考試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客家事務行政、戶政、僑務行政(選試英文)、社會行政、勞工行政、教育行政、人事行政、法律廉政、財經廉政:行政法概要#109397
年份:111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49 某道路橋樑之耐震設計不當,致大貨車通過時,橋樑崩塌斷裂壓傷甲,經送醫不治死亡。有關甲之國家賠
償,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賠償範圍包括醫藥費、喪葬費
(B)甲之配偶、子女得請求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C)賠償義務機關賠償後,不得對橋樑設計廠商求償
(D)甲之父親得請求相當於扶養費之損害賠償
正確答案:C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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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3 筆)
未解鎖
國家賠償法第3條 1、公共設施因設置或...
未解鎖
關於國家賠償事件之審判權劃分,我國係採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