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性別工作爭議可能於性別工作平等會審議,也可能因訴訟而由法院審理,對性別工作平等會與法院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性別工作平等會為行政部門下之組織,法院為司法機關
(B)性別工作平等會有女性委員人數之要求,審理性別工作爭議之法院則無女性法官人數之要求
(C)性別工作平等會對差別待遇事實之認定有拘束法院認定之效力
(D)性別工作平等會得對爭議做出行政處分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法院依據法律獨立審判 故不受行政機關見解...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法院及主管機關對差別待遇事實之認定,應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