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身障三等◆法學知識
>
96年 - 96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6649
> 試題詳解
試題詳解
試卷:
96年 - 96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6649 |
科目:
身障三等◆法學知識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6年 - 96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6649
年份:
96年
科目:
身障三等◆法學知識
48 民法第 7 條規定:「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關於其個人利益之保護,視為既已出生。」這裡所提到的 「視為」,運用了法學方法論上的何種技術?
(A)推定
(B)推論
(C)擬制
(D)強制
正確答案:
登入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