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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警察四等◆法學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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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 - 102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行政警察人員:法學緒論#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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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2年 - 102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行政警察人員:法學緒論#10416 |
科目:
一般警察四等◆法學知識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2年 - 102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行政警察人員:法學緒論#10416
年份:
102年
科目:
一般警察四等◆法學知識
48 甲與乙為夫妻,兩人感情不睦經常爭吵,一經衝突,甲即會毆打乙,左鄰右舍皆知情。一夜,甲又毆打乙,鄰居通報派出所有家暴事件發生,警員趕赴兩人住處見甲正以棍棒毆打乙。請問警員得否逮捕甲?
(A)否,夫妻打打鬧鬧是家務事,警察不應介入
(B)否,臺灣法令對於家庭暴力束手無策,應該迅速立法以保護家暴被害人之權益
(C)可以,警員對於家庭暴力罪之現行犯可以逕行逮捕
(D)可以,警員對於家庭暴力罪之現行犯可以逕行逮捕,並不論是否有繼續侵害之餘,皆得逕行拘提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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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沈思妤
B7 · 2016/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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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9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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