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甲向其雇主乙主張,其主管丙經常故意以性騷擾之言語,口頭貶低其人格,造成其精神上承受莫大壓力,
請求將其主管丙調職;乙召開企業內之申訴處理小組討論後,認定丙之行為並未達到性騷擾之情形,遂
將甲調職,甲不服;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既然申訴處理小組認定未構成性騷擾之情事,故以甲為誣告將其調職有理
(B)調職為乙之權責,甲無從置評
(C)甲依法提出申訴,無論是否成立,乙皆不得予以不利益處分
(D)應由主管機關決定,甲是否申訴有理由,如無理由,即可逕行調職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性平法12條本法所稱性騷擾,謂下列二款情...
未解鎖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2條(性騷擾之定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