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甲任職於高雄市某貿易公司,為照顧二歲的女兒申請留職停薪一年。一年期滿後,甲向公司申請復職遭拒。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現為性別平等工作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之配偶若有工作,該公司可拒絕甲之復職
(B)若經主管機關同意,該公司得以任何原因拒絕甲之復職
(C)雇主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絕受僱者復職,該公司之行為已違法
(D)該公司若依法變更組織,並經主管機關同意後,得拒絕甲之復職
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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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平法 第 17 條前條受僱者於育嬰留...
私人筆記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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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性別平等工作法 EN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