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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95年 - 95 基層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行政警察人員:法學緒論(重複)#4385 |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95年 - 95 基層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行政警察人員:法學緒論(重複)#4385

年份:95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48 因為契約而互負債務者,在他方尚未為對待給付之前,可以拒絕自己的給付,這種權利稱為:
(A)先訴抗辯權
(B)同時履行抗辯權
(C)對待履行請求權
(D)先訴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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