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3年 - 113 地方政府公務、離島地區公務特種考試_四等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客家事務行政、戶政、社會行政、勞工行政、社會工作、教育行政、人事行政、法律廉政、財經廉政、商業行政:行政法概要#124408
年份:113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47 關於行政訴訟管轄法院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關於公務員職務關係之訴訟,得由公務員職務所在地之行政法院管轄
(B)交通裁決事件,得由原告住所地、居所地、所在地或違規行為地之地方行政法院管轄
(C)都市計畫訴訟,專屬都市計畫區所在地之地方行政法院管轄
(D)再審之訴,專屬為判決之原行政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