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4年 - 104 普通考試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客家事務行政、社會行政、人事行政、戶政、原住民族行政、勞工行政、教育行政、商業行政、僑務行政(選試英文)、法律廉政、財經廉政:行政法概要#23680
年份:104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47 行政處分經撤銷後,機關應予受益人合理之補償。該項補償之性質為何?
(A)公益徵收之補償
(B)信賴利益之補償
(C)違法侵害之補償
(D)社會衡平之補償
正確答案:B
詳解 (共 4 筆)
未解鎖
行政程序法第 120 條 (違法授益處分...
未解鎖
依行政程序法第120條規定,違法授益處分...
未解鎖
此為信賴保護中之財產保護(當公益大於人民...
未解鎖
授予利益之前屬於合法,符合人民的信賴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