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關務三等◆法學知識
>
103年 - 103 關務、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三等_各科別、各類科:法學知識(中華民國憲法)#15628
> 試題詳解
試題詳解
試卷:
103年 - 103 關務、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三等_各科別、各類科:法學知識(中華民國憲法)#15628 |
科目:
關務三等◆法學知識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3年 - 103 關務、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三等_各科別、各類科:法學知識(中華民國憲法)#15628
年份:
103年
科目:
關務三等◆法學知識
47 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為保護消費者的生命、身體、健康或財產權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企業經營者能證明其無過失者,法院得免除其賠償責任
(B)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就其商品或服務致生損害於消費者或第三人時,應 負連帶賠償責任
(C)輸入商品服務之企業經營者為進口商,並不負商品製造者責任
(D)從事經銷之企業經營者改裝商品或變更服務內容者,能證明其對損害之防免已盡相當之注意,即可不負責任
正確答案:
登入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