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關於董事及監察人候選人提名制度,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採用董事及監察人候選人提名制度之公司,應載明於章程
(B)繼續 1 年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股份之股東,始得以書面
向公司提出董監事候選人名單
(C)採用董事及監察人候選人提名制度之公司,除符合一定條件之股東可提
名外,公司董事會亦可提名
(D)採用董事及監察人候選人提名制度之公司,股東應就董監事候選人名單
中選出董事及監察人
詳解 (共 6 筆)
未解鎖
第 173 條 (少數股東請求召集)I ...
未解鎖
Q46.關於董事及監察人候選人提名制度,...
未解鎖
B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
未解鎖
46 關於董事及監察人候選人提名制度,下...
未解鎖
公司董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者,應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