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依公司法規定,下列有關相互投資公司之敘述,何者正確?
(A)相互投資公司知有相互投資之事實者,其得行使之表決權,不得超過被投資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
總數或資本總額之二分之一
(B)公司與他公司相互投資各達對方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三分之一以上者,為相互投資公司
(C)計算一公司所持有他公司之股份或出資額,不用連同公司之從屬公司所持有他公司之股份或出資額
(D)相互投資公司各持有對方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應超過三分之二者,始互為控制與從
屬公司
詳解 (共 6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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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投資,不超過三分之一相互控制,就要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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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公職要懂得公司法內部股東董事比例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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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與他公司相互投資各達對方有表決權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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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第369條之10第1項:「相互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