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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5年 - 105 關務、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三等_各科別、各類科: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49973 |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5年 - 105 關務、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三等_各科別、各類科: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49973

年份:105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46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6 條規定:「法規對其他法規所規定之同一事項而為特別之規定者,應優先適用之。 其他法規修正後,仍應優先適用。」此為下列何項法律適用原則之具體規定?
(A)從新從優原則
(B)不溯及既往原則
(C)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原則
(D)新法改廢舊法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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