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6年 - 106 普通考試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社會行政、人事行政、戶政、原住民族行政、勞工行政、教育行政、法律廉政、財經廉政、商業行政、僑務行政(選試英文):行政法概要#63285
年份:106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45 國家賠償應採何種方法?
(A)應以金錢賠償為原則
(B)應以回復原狀為原則
(C)由賠償義務機關依職權決定
(D)由賠償義務機關與請求權人協議定之
正確答案:A
詳解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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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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