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93年 - 93 高等考試_三級_各科別(第一試):綜合知識測驗(一)(中華民國憲法)#3124 | 科目:高考三等◆法學知識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93年 - 93 高等考試_三級_各科別(第一試):綜合知識測驗(一)(中華民國憲法)#3124

年份:93年

科目:高考三等◆法學知識

44.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之規定,若立法委員提出之法律案,經送程序委員會提報院會朗讀標題後,至少有幾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表決通過者,得不經交付有關委員會審查而逕付二讀?
(A)二十人
(B)三十人
(C)四十人
(D)五十人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推薦的詳解#118379
未解鎖
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A
(共 1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1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4942218
未解鎖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第 8 條 第一讀會,...
(共 26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