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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2年 - 102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_新進職員甄試_政風:民法#15153 | 科目:民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2年 - 102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_新進職員甄試_政風:民法#15153

年份:102年

科目:民法

42.關於扶養之敘述,下列何者有誤?
(A)兄、弟、姐、妹相互間,互負扶養義務
(B)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義務
(C)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的扶養義務,不因離婚而受影響
(D)扶養的程度及方法,當事人不得因情事之變更,請求變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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